人妻酒女控男客性侵“处女膜裂4痕”法官难辩:也可能是老公 - 社会 - 中时新闻网
台中一名酒店小姐(以下化名美美)控告陈姓酒客2019年带她到摩铁性侵,导致她身体多处受伤,且处女膜出现4道裂痕,但陈男否认发生性关系,坚称当日只有种草莓。由于检警无法在美美身上采到陈男的精子细胞,加上案发前一周,美美曾与老公发生性关系,台中高分院因此无法认定其处女膜裂痕是陈男强制性交行为所致,一、二审遂以罪嫌不足判陈男无罪。不得上诉。
根据判决书内容指出,2019年7月底,陈男有意追求在酒店上班的美美,因此密切地与她联系碰面。岂料隔月19日下午,美美表示,陈男利用跟她一起吃烤虾、喝啤酒的机会,翌日凌晨,带其搭乘的士前往摩铁时,未经同意强行脱掉其衣著并性侵,过程中尽管美美奋力抵抗,依旧无法脱逃,反而遭陈男强暴以待,用力掌掴左脸,美美事后于是赶紧报警处理,提告陈男。
经医院以疑似性侵害事件的验伤诊断书检查,美美处女膜3、5、7、9点钟方向确实出现裂痕,颈肩部、胸腹部、四肢部也留下红肿抓痕的痕迹,但由于美美案发前7天内,曾与丈夫有过性行为,所以处女膜受伤无法证明是陈男所致。
又检审查出,美美案发前跟陈男有索讨金钱与交付款项的LINE对话,包括女方传信息“今天给我买全场吗”、“这样我就不用进公司了”,接著男方回应“好,一次而已”;亦或女方说道“明天要拿6万给我妈”、“老大你出一半”…“所以你是没有要跟我付一半的意思啰”,男方于是回复“好啦”、“你先出”、“我这两天拿给你”,显见陈男确实曾有给付动作。
加上陈男否认有强制性交犯行,主张案发当日就像先前多次发生的情形,他们双方是合意在汽车旅馆内性交的,差别是美美要求陈男要给3万,但陈男仅愿给付1万,因此美美才在性爱过程中大咬男方一口,以表不满,遭攻击的陈男一时气愤便回呼巴掌,至于美美左前颈、胸部、右肩会红肿,都并非殴打所致,是男方性交过程深吻、种草莓所留下的。
对此美美回应,陈男先在沙发上硬脱她连身裙,接著双手架在其腋下从沙发拖到床上,过程中美美不从、极力争扎,结果被呼巴掌伺候,但员警获报抵达汽车旅馆房间时,发现沙发和茶几上物品都摆放整齐,现场不像有发生过冲突、反抗或打斗的迹象。又美美供称案发当天是第一次与陈男来到该摩铁,但检察官调取住宿旅客名单发现,2人先后来了3次。
因此台中高分院法官最终认为,性爱过程中难免留下深吻痕迹,加上美美称当日陈男不停搂肩、亲吻,无论是脱掉其连身裙、内衣裤或性交时,颈部、上半身及胸部等处确实可能造成红肿,无法证明陈男有动粗或压制行为,经一、二审后遂以罪嫌不足,判陈男无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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